加密貨幣基礎時代的結束

進階6/9/2025, 2:08:23 AM
a16z 解構了基金會的缺陷,並提議用開發者公司、DUNA 和 BORG 替代傳統的加密治理結構,爲 Web3 項目提供更好的激勵和合規解決方案。

是時候讓加密行業擺脫其基礎模型了。基金會——支持區塊鏈網路發展的非營利組織——曾經是一個巧妙的法律途徑。但今天,問任何一個啓動了網路的創始人,他們會告訴你:沒有什麼比這更讓人慢下來。基金會現在創造的摩擦比去中心化還要多。

新的美國監管框架在國會中出現, crypto 行業有一個罕見的機會來擺脫基礎和這種摩擦——這是一個以更好的對齊、問責和規模爲目標進行建設的機會。

在討論下面基礎的起源和缺陷之後,我將探討加密項目如何放棄基礎結構,而是利用普通的開發公司來利用新興的監管框架和方法。在整個過程中,我將解釋公司如何更好地部署資本、吸引頂尖人才,以及應對市場力量,使其成爲推動結構對齊、增長和影響的更優工具。

一個尋求擴展並挑戰大型科技公司、大型銀行和政府的大型行業,不能僅依賴於利他主義、慈善資助或模糊的任務。行業的擴展依賴於激勵。如果加密行業要實現其承諾,它必須超越不再適用的結構性拐杖。

基礎:至今必要

那麼,加密貨幣是如何首先到達基礎模型的呢?

在加密貨幣的早期階段,許多創始人出於真誠的信念,選擇了非營利基金會,認爲這些實體將有助於促進去中心化基金會本應作爲網路資源的中立管理者,持有代幣並支持生態系統的增長,而無直接商業利益。從理論上講,基金會在促進可信的中立性和長期公共利益方面是最優的。公平地說,並不是所有的基金會都有問題。有些,比如以太坊基金會,確實對它們支持的網路的增長和發展是一個巨大的推動力,由致力於在困難的環境下進行艱難而極具價值工作的個人組成。

但隨着時間的推移,監管動態和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已經使基礎模型偏離了其最初的構想。SEC的基於努力的去中心化測試復雜的事物——鼓勵創始人放棄、模糊或以其他方式放棄他們所創造的網路的參與。競爭的加劇進一步激勵項目將基礎設施視爲去中心化的捷徑。在這些條件下,基金會現在往往只是復雜的變通方案:將權威和持續開發的努力轉移到一個“獨立”的實體,以期避免證券監管。雖然在面對法律戰和監管敵意時,這種做法是可以辯解的,但它使基金會的缺點變得無法忽視——它們往往缺乏連貫的激勵機制,結構上無法優化增長,並鞏固了中心化的控制。

隨着國會提案的推進,基於控制的成熟度框架, 基金會的分離和虛構已不再必要。基於控制的框架鼓勵創始人放棄控制權,而不是強迫他們放棄或掩蓋他們正在進行的建設。與基於努力的框架相比,它還提供了一個更明確(而不易濫用)的去中心化定義,以作爲構建的目標。

隨着這種壓力的減輕,行業終於可以擺脫應急措施,朝着更適合長期可持續發展的結構邁進。基礎曾經有其作用。但它們不再是應對下一步的最佳工具。

基礎激勵對齊的神話

支持者認爲,基金會與代幣持有者之間的對齊更好,因爲基金會沒有股東,可以專注於最大化網路價值。

但這個理論忽略了組織的實際運作方式。去除公司基於股權的激勵並不會消除不對齊——它往往使其制度化。沒有盈利動機,基金會缺乏明確的反饋循環、直接的問責制和市場強制的紀律。基金會的資助模式是一種贊助:代幣被分配後出售爲法定貨幣,這筆資本的支出沒有明確的機制將支出與結果聯繫起來。

人們花別人的錢,責任感極低,往往無法實現最佳效果。

問責制內置於企業結構中。公司受到市場紀律的約束:它們投入資本以追求利潤,財務結果——收入、利潤率和投資回報——作爲這些努力是否成功的客觀指標。反過來,股東可以評估業績,並在管理層未能達到明確目標時施加壓力。

相比之下,基金會通常被設立爲無限期運營,處於虧損狀態,並且沒有後果。而且,由於區塊鏈網路是開放和無需許可的,且往往缺乏明確的經濟模型,將基金會的努力和支出與價值捕獲進行映射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加密基金會免受市場力量現實的影響,這些力量要求做出艱難的決策。

將基金會員工與網路的長期成功對齊是另一個挑戰。基金會員工的激勵比公司員工弱,因爲他們通常只通過代幣和現金的組合(由基金會代幣銷售資助)獲得報酬,而不是混合代幣、現金(通過股權銷售融資)和股權。這意味着基金會的員工有較短期的激勵,這些激勵受公共代幣價格極端波動的影響,而公司員工則有更穩定的長期激勵。然而,解決這一短缺是困難的——成功的公司不斷增長並爲員工提供越來越多的福利,而成功的基金會則沒有。這使得維護一致性變得困難,並可能導致基金會員工尋求外部機會,從而引發潛在利益衝突的擔憂。

基金會有法律和經濟限制

基金會不僅存在扭曲的激勵。法律和經濟的限制也約束了它們的行動能力。

許多基金會在法律上無法構建相鄰產品或參與商業活動類型——即使這會對網路產生實質性的好處。例如,大多數基金會將被禁止運營面向消費者的營利性業務,即使該業務爲網路產生了顯著的交易流,爲代幣持有者創造了價值。

基金會面臨的經濟現實也扭曲了戰略決策。基金會承擔其努力的直接成本,而收益(如果有的話)則是分散和社會化的。這種扭曲以及缺乏明確的市場反饋,使得有效配置資源變得更加困難,包括員工薪資、長期風險項目和短期看似有利的項目。

這不是成功的祕訣。成功的網路依賴於廣泛的產品和服務的發展——中間件、合規服務、開發工具等等——市場紀律嚴格的公司更能夠提供這些。即使以以太坊基金會取得的所有進展,難道有人認爲以太坊沒有所有這些會更好嗎?產品和服務由營利性公司ConsenSys構建?

而基金會推動價值的機會可能會變得更加有限。當前提議的市場結構立法(並且是有理由的)集中在代幣與任何中心化組織的經濟獨立性上,而要求價值必須來自網路的程序性運作(例如,ETH的價值積累方式)EIP-1559). 這意味着公司和基金會將不被允許通過鏈外盈利業務來支持代幣價值——例如,FTX通過利用其交易所的利潤來購買和銷毀FTT,從而支撐FTT的價值。這是有道理的,因爲這些集中控制的價值綁定機制引入了信任依賴,這正是證券的特徵(當FTX崩潰時,FTT的價格也隨之崩潰)。然而,禁止此類機制則消除了基於市場的問責制的潛在途徑(通過鏈外業務產生收入)。

基礎設施引入了操作效率低下的問題

除了法律和經濟約束,基金會還引入了顯著的運營低效性。任何經歷過基金會的創始人都知道,解散一個高效團隊以滿足正式的、通常是表面的分離要求的成本有多高。專注於協議開發的工程師通常會與業務開發、市場推廣和營銷團隊進行日常合作——然而在基金會結構下,這些職能被隔離開來。

在應對這些結構性挑戰時,企業家們常常面臨一些荒謬的問題,這些問題是他們從未想過會有重要性:基金會員工可以和公司員工在同一個Slack頻道嗎?這些組織可以共享路線圖嗎?員工甚至可以參加同一個外部活動嗎?事實是,這些問題對於去中心化而言並不真正重要,但它們仍然帶來了真實的成本:相互依賴的職能之間的人工壁壘減緩了發展,抑制了協調,最終降低了每個人的產品質量。

基金會已經成爲中心化的守門人

加密基金會的預期角色在許多情況下已經遠離了最初的使命。有無數例子表明,基金會不再專注於去中心化的發展,而是逐漸獲得越來越多的控制權——將其轉變爲控制財政密鑰、關鍵運營功能和網路升級權利的中心化參與者。在許多情況下,基金會對代幣持有者缺乏真正的問責制;即使在代幣持有者治理可以取代基金會董事的情況下,這也只是在復制委托代理問題在企業董事會中看到,但缺乏補救工具。

更糟的是,大多數基金會的設立要求項目花費超過500,000美元,並且需要幾個月的時間與一大批律師和會計師合作。這不僅減緩了創新,對於小型初創公司來說也是成本 prohibitive。情況變得如此糟糕,以至於現在越來越難以找到有經驗設立外國基金會結構的律師,因爲許多人已經放棄了他們的業務。爲什麼?因爲他們現在只是作爲數十個加密基金會的專業董事會成員收取費用。

再讀一遍。

總的來說,許多項目最終形成了一種“影子治理”,由既得利益主導:代幣可能代表網路的名義“所有權”,但真正掌舵的是基礎和其僱傭的董事。這些結構與提議的市場結構立法日益不相容,這些立法獎勵鏈上更具問責制的系統,消除控制,而不是那些僅僅分散控制的更加不透明的鏈下結構——消除信任依賴對消費者來說顯然要比僅僅隱藏它們要好得多。強制披露義務還將爲當前的治理結構帶來更大的透明度,給項目施加顯著的市場壓力,以消除控制,而不是將其賦予少數不負責任的個體。

一個更好、更簡單的替代方案:公司

在一個創始人不再需要放棄或隱藏他們爲網路所做努力的世界裏,只需確保沒有個人控制網路,基金會將不再是必要的。這爲更好的結構打開了大門——支持長期發展並使所有參與者的激勵保持一致,同時仍滿足法律要求。

在這種新背景下,普通的開發公司——將網路從構想到現實的公司——爲繼續構建和維護網路提供了更優越的載體。與基金會不同,公司可以高效地部署資本,通過提供不僅僅是代幣的方式吸引頂尖人才,並通過對其工作的反饋循環響應市場力量。公司在結構上與增長和影響保持一致,而不依賴於慈善資金或模糊的任務。

也就是說,對於公司和激勵對齊的擔憂並非沒有道理。當公司持續存在時,網路對代幣和公司股權的價值積累潛力引入了真正的復雜性。代幣持有者擔心某家公司可能會以有利於其自身股權而非代幣價值的方式設計網路升級或保留某些特權和權限,這種擔憂是合理的。

擬議的市場結構立法通過其法定的去中心化和控制構造提供了針對這些問題的保障。但確保激勵對齊仍然是必要的,特別是當一個項目運行時間越長,其初始代幣激勵最終耗盡時。對於由於公司與代幣持有者之間缺乏正式義務所引發的激勵對齊的擔憂將持續存在:立法並未創造或允許對代幣持有者的正式信托責任,也未賦予代幣持有者對公司持續努力的可執行權利。

但這些擔憂可以得到解決,並不能證明繼續使用基礎的合理性。這些擔憂也不要求代幣具備股權的特性——開發者持續努力的法定權利——這將削弱與普通證券之間不同監管待遇的基礎。相反,這些擔憂突顯了需要工具,以持續對齊激勵——在合同和程序上——而不影響執行和影響。

現有工具,新的加密貨幣

好消息是,已經存在對齊激勵的工具。它們在加密行業尚未普及的唯一原因是,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基於努力的框架,使用這些工具將會引起更多的審查。

但是在市場結構立法中提出的基於控制的框架下,以下幾種成熟工具的力量可以被充分釋放。

公共利益公司。開發公司可以註冊或轉換爲公共利益公司 (PBCs), 這賦予了雙重使命:在追求特定公共利益的同時產生利潤——在這種情況下,支持網路的增長和健康。公共利益公司(PBCs)賦予創始人法律靈活性,以優先考慮網路發展,即使這可能不會最大化短期股東價值。

網路收入共享。網路和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可以通過共享網路收入爲公司創建和實施重復的激勵結構。

例如,一個具有通貨膨脹代幣供應的網路可以通過將一部分通貨膨脹供應授予公司來分享收入,並通過基於收入的回購銷毀機制來平衡整體供應。當設計得當時,這種收入分享可以將大部分價值驅動給代幣持有者,同時在公司成功與網路健康之間建立直接而持久的聯繫。

裏程碑鎖倉。公司的代幣鎖定——禁止公司員工和投資者在二級市場出售其代幣的轉讓限制——可以並且應該與有意義的網路成熟裏程碑相掛鉤。這些裏程碑可以包括網路使用閾值;成功的網路升級(例如合並和其他); 去中心化措施,如滿足特定控制標準;或生態系統增長目標。

當前市場結構立法提議了一種機制,限制內部人員(例如員工和投資者)在這些代幣被經濟獨立公司的機制(即,直到網路代幣擁有自己的經濟模型)。這些機制可以確保早期投資者和團隊成員有強烈的動力繼續建設網路,而不是在網路成熟之前就自我獲利。

合同保護。DAO可以並且應該與公司談判合同協議,以防止網路利用以對代幣持有者不利的方式。這包括不競爭條款、確保知識產權開放訪問的許可安排、透明度義務,以及追回未賺取代幣的權利——或在出現損害網路的不當行爲時停止進一步支付。

程序化激勵。當網路參與者超越開發公司時,持幣者也得到更好的保護——如在網路上構建、擴展和多樣化的客戶運營商;幫助維護網路的基礎設施提供者;或爲所有用戶提供有意義深度的供需提供者——通過適當的激勵措施進行激勵。代幣的程序化分配作爲對他們貢獻的回報。

這種激勵不僅有助於資助參與者的貢獻,還能防範協議層正在商品化(系統的價值累積到一個不是協議的技術堆棧層,例如客戶端層)。通過程序化地解決激勵機制有助於增強整個系統的去中心化經濟。

這些工具結合在一起,提供了比基礎設施更大的靈活性、問責性和耐用性,同時使DAO和網路能夠保持真正的主權。

實施:DUNAs和BORGs

兩種新興的方法——DUNA和BORGs——提供了一條簡化的路徑來實施這些解決方案,同時消除了基礎結構的開銷和不透明性。

去中心化非法人非營利協會 (DUNA)將 DAO 合法化爲法律實體並使他們能夠籤訂合同、擁有財產和執行法律權利——這些職能傳統上由基金會承擔。但與基金會不同,DUNA 不需要在外國住所設立總部、任意監督委員會或復雜的稅務結構等繁瑣操作。

DUNA 在沒有法律等級的情況下創造法律能力——純粹作爲 DAO 的中立執行代理。這種結構上的簡約性減少了行政開銷和集中摩擦,同時增強了法律的清晰性和去中心化。此外,DUNA 可以爲代幣持有者提供有效的有限責任保護,一個日益關注的領域

總的來說,DUNA 提供了一種強大的機制,用於在網路周圍強制激勵對齊,使 DAO 能夠與開發公司籤訂合同以提供服務。它使 DAO 能夠通過回收、基於績效的支付和對剝削性行爲的保護來執行這些權利——同時保持 DAO 作爲最終權威的角色。

網路組織(BORG)工具,爲自主治理和運營而開發的技術, 使DAOs能夠將許多目前由基金會處理的“治理便利”——撥款項目、安全委員會、升級委員會——遷移到鏈上。通過上鏈,這些子結構可以在智能合約的規則下透明地運作:在必要時具有許可訪問,但具備硬編碼的問責機制。總體而言,BORG工具可以最小化信任假設,增強責任保護,並支持稅務高效的結構。

DUNA和BORG共同將權力從像基金會這樣的非正式鏈下機構轉移到更具問責制的鏈上系統。這不僅僅是一種哲學偏好——這是一種監管優勢。擬議的市場結構立法要求“功能性、行政性、文書性或事務性行爲”通過去中心化、基於規則的系統處理,而不是通過不透明的、中心控制的實體。通過採用DUNA和BORG結構,加密項目和開發公司可以在不妥協的情況下滿足這些標準。

基金會引導加密行業度過了艱難的監管時期。它們還促成了一些令人難以置信的技術突破和前所未有協調的層次。在許多情況下,基金會填補了其他結構無法填補的關鍵空白。並且許多基金會可能會繼續蓬勃發展。但是對於大多數項目來說,它們的有效性是有限的——對監管敵意的臨時解決方案。

那個時代結束了。

新興政策、激勵結構的變化和行業成熟都指向同一個方向:朝着真正的治理、真正的對齊和真正的系統發展。基礎設施無法滿足這些需求。它們扭曲了激勵,阻礙了規模的擴大,並鞏固了集中權力。

系統持續不是依靠信任良好行爲者,而是通過確保每個行爲者的自身利益與整體的成功有着重要的聯繫。這就是爲什麼企業結構得以蓬勃發展的原因。幾個世紀以來. 我們需要在加密領域建立類似的結構,公共利益與私人企業共存,責任得到嵌入,控制在設計上被最小化。

下一時代的加密貨幣不會依賴於變通方法。它將建立在可擴展的系統上——具有真實激勵、真實問責和真實去中心化的系統。

邁爾斯·詹寧斯是a16z crypto的政策與總法律顧問,負責爲公司及其投資組合公司提供關於去中心化、DAO、治理、NFT和州及聯邦證券法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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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貨幣基礎時代的結束

進階6/9/2025, 2:08:23 AM
a16z 解構了基金會的缺陷,並提議用開發者公司、DUNA 和 BORG 替代傳統的加密治理結構,爲 Web3 項目提供更好的激勵和合規解決方案。

是時候讓加密行業擺脫其基礎模型了。基金會——支持區塊鏈網路發展的非營利組織——曾經是一個巧妙的法律途徑。但今天,問任何一個啓動了網路的創始人,他們會告訴你:沒有什麼比這更讓人慢下來。基金會現在創造的摩擦比去中心化還要多。

新的美國監管框架在國會中出現, crypto 行業有一個罕見的機會來擺脫基礎和這種摩擦——這是一個以更好的對齊、問責和規模爲目標進行建設的機會。

在討論下面基礎的起源和缺陷之後,我將探討加密項目如何放棄基礎結構,而是利用普通的開發公司來利用新興的監管框架和方法。在整個過程中,我將解釋公司如何更好地部署資本、吸引頂尖人才,以及應對市場力量,使其成爲推動結構對齊、增長和影響的更優工具。

一個尋求擴展並挑戰大型科技公司、大型銀行和政府的大型行業,不能僅依賴於利他主義、慈善資助或模糊的任務。行業的擴展依賴於激勵。如果加密行業要實現其承諾,它必須超越不再適用的結構性拐杖。

基礎:至今必要

那麼,加密貨幣是如何首先到達基礎模型的呢?

在加密貨幣的早期階段,許多創始人出於真誠的信念,選擇了非營利基金會,認爲這些實體將有助於促進去中心化基金會本應作爲網路資源的中立管理者,持有代幣並支持生態系統的增長,而無直接商業利益。從理論上講,基金會在促進可信的中立性和長期公共利益方面是最優的。公平地說,並不是所有的基金會都有問題。有些,比如以太坊基金會,確實對它們支持的網路的增長和發展是一個巨大的推動力,由致力於在困難的環境下進行艱難而極具價值工作的個人組成。

但隨着時間的推移,監管動態和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已經使基礎模型偏離了其最初的構想。SEC的基於努力的去中心化測試復雜的事物——鼓勵創始人放棄、模糊或以其他方式放棄他們所創造的網路的參與。競爭的加劇進一步激勵項目將基礎設施視爲去中心化的捷徑。在這些條件下,基金會現在往往只是復雜的變通方案:將權威和持續開發的努力轉移到一個“獨立”的實體,以期避免證券監管。雖然在面對法律戰和監管敵意時,這種做法是可以辯解的,但它使基金會的缺點變得無法忽視——它們往往缺乏連貫的激勵機制,結構上無法優化增長,並鞏固了中心化的控制。

隨着國會提案的推進,基於控制的成熟度框架, 基金會的分離和虛構已不再必要。基於控制的框架鼓勵創始人放棄控制權,而不是強迫他們放棄或掩蓋他們正在進行的建設。與基於努力的框架相比,它還提供了一個更明確(而不易濫用)的去中心化定義,以作爲構建的目標。

隨着這種壓力的減輕,行業終於可以擺脫應急措施,朝着更適合長期可持續發展的結構邁進。基礎曾經有其作用。但它們不再是應對下一步的最佳工具。

基礎激勵對齊的神話

支持者認爲,基金會與代幣持有者之間的對齊更好,因爲基金會沒有股東,可以專注於最大化網路價值。

但這個理論忽略了組織的實際運作方式。去除公司基於股權的激勵並不會消除不對齊——它往往使其制度化。沒有盈利動機,基金會缺乏明確的反饋循環、直接的問責制和市場強制的紀律。基金會的資助模式是一種贊助:代幣被分配後出售爲法定貨幣,這筆資本的支出沒有明確的機制將支出與結果聯繫起來。

人們花別人的錢,責任感極低,往往無法實現最佳效果。

問責制內置於企業結構中。公司受到市場紀律的約束:它們投入資本以追求利潤,財務結果——收入、利潤率和投資回報——作爲這些努力是否成功的客觀指標。反過來,股東可以評估業績,並在管理層未能達到明確目標時施加壓力。

相比之下,基金會通常被設立爲無限期運營,處於虧損狀態,並且沒有後果。而且,由於區塊鏈網路是開放和無需許可的,且往往缺乏明確的經濟模型,將基金會的努力和支出與價值捕獲進行映射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加密基金會免受市場力量現實的影響,這些力量要求做出艱難的決策。

將基金會員工與網路的長期成功對齊是另一個挑戰。基金會員工的激勵比公司員工弱,因爲他們通常只通過代幣和現金的組合(由基金會代幣銷售資助)獲得報酬,而不是混合代幣、現金(通過股權銷售融資)和股權。這意味着基金會的員工有較短期的激勵,這些激勵受公共代幣價格極端波動的影響,而公司員工則有更穩定的長期激勵。然而,解決這一短缺是困難的——成功的公司不斷增長並爲員工提供越來越多的福利,而成功的基金會則沒有。這使得維護一致性變得困難,並可能導致基金會員工尋求外部機會,從而引發潛在利益衝突的擔憂。

基金會有法律和經濟限制

基金會不僅存在扭曲的激勵。法律和經濟的限制也約束了它們的行動能力。

許多基金會在法律上無法構建相鄰產品或參與商業活動類型——即使這會對網路產生實質性的好處。例如,大多數基金會將被禁止運營面向消費者的營利性業務,即使該業務爲網路產生了顯著的交易流,爲代幣持有者創造了價值。

基金會面臨的經濟現實也扭曲了戰略決策。基金會承擔其努力的直接成本,而收益(如果有的話)則是分散和社會化的。這種扭曲以及缺乏明確的市場反饋,使得有效配置資源變得更加困難,包括員工薪資、長期風險項目和短期看似有利的項目。

這不是成功的祕訣。成功的網路依賴於廣泛的產品和服務的發展——中間件、合規服務、開發工具等等——市場紀律嚴格的公司更能夠提供這些。即使以以太坊基金會取得的所有進展,難道有人認爲以太坊沒有所有這些會更好嗎?產品和服務由營利性公司ConsenSys構建?

而基金會推動價值的機會可能會變得更加有限。當前提議的市場結構立法(並且是有理由的)集中在代幣與任何中心化組織的經濟獨立性上,而要求價值必須來自網路的程序性運作(例如,ETH的價值積累方式)EIP-1559). 這意味着公司和基金會將不被允許通過鏈外盈利業務來支持代幣價值——例如,FTX通過利用其交易所的利潤來購買和銷毀FTT,從而支撐FTT的價值。這是有道理的,因爲這些集中控制的價值綁定機制引入了信任依賴,這正是證券的特徵(當FTX崩潰時,FTT的價格也隨之崩潰)。然而,禁止此類機制則消除了基於市場的問責制的潛在途徑(通過鏈外業務產生收入)。

基礎設施引入了操作效率低下的問題

除了法律和經濟約束,基金會還引入了顯著的運營低效性。任何經歷過基金會的創始人都知道,解散一個高效團隊以滿足正式的、通常是表面的分離要求的成本有多高。專注於協議開發的工程師通常會與業務開發、市場推廣和營銷團隊進行日常合作——然而在基金會結構下,這些職能被隔離開來。

在應對這些結構性挑戰時,企業家們常常面臨一些荒謬的問題,這些問題是他們從未想過會有重要性:基金會員工可以和公司員工在同一個Slack頻道嗎?這些組織可以共享路線圖嗎?員工甚至可以參加同一個外部活動嗎?事實是,這些問題對於去中心化而言並不真正重要,但它們仍然帶來了真實的成本:相互依賴的職能之間的人工壁壘減緩了發展,抑制了協調,最終降低了每個人的產品質量。

基金會已經成爲中心化的守門人

加密基金會的預期角色在許多情況下已經遠離了最初的使命。有無數例子表明,基金會不再專注於去中心化的發展,而是逐漸獲得越來越多的控制權——將其轉變爲控制財政密鑰、關鍵運營功能和網路升級權利的中心化參與者。在許多情況下,基金會對代幣持有者缺乏真正的問責制;即使在代幣持有者治理可以取代基金會董事的情況下,這也只是在復制委托代理問題在企業董事會中看到,但缺乏補救工具。

更糟的是,大多數基金會的設立要求項目花費超過500,000美元,並且需要幾個月的時間與一大批律師和會計師合作。這不僅減緩了創新,對於小型初創公司來說也是成本 prohibitive。情況變得如此糟糕,以至於現在越來越難以找到有經驗設立外國基金會結構的律師,因爲許多人已經放棄了他們的業務。爲什麼?因爲他們現在只是作爲數十個加密基金會的專業董事會成員收取費用。

再讀一遍。

總的來說,許多項目最終形成了一種“影子治理”,由既得利益主導:代幣可能代表網路的名義“所有權”,但真正掌舵的是基礎和其僱傭的董事。這些結構與提議的市場結構立法日益不相容,這些立法獎勵鏈上更具問責制的系統,消除控制,而不是那些僅僅分散控制的更加不透明的鏈下結構——消除信任依賴對消費者來說顯然要比僅僅隱藏它們要好得多。強制披露義務還將爲當前的治理結構帶來更大的透明度,給項目施加顯著的市場壓力,以消除控制,而不是將其賦予少數不負責任的個體。

一個更好、更簡單的替代方案:公司

在一個創始人不再需要放棄或隱藏他們爲網路所做努力的世界裏,只需確保沒有個人控制網路,基金會將不再是必要的。這爲更好的結構打開了大門——支持長期發展並使所有參與者的激勵保持一致,同時仍滿足法律要求。

在這種新背景下,普通的開發公司——將網路從構想到現實的公司——爲繼續構建和維護網路提供了更優越的載體。與基金會不同,公司可以高效地部署資本,通過提供不僅僅是代幣的方式吸引頂尖人才,並通過對其工作的反饋循環響應市場力量。公司在結構上與增長和影響保持一致,而不依賴於慈善資金或模糊的任務。

也就是說,對於公司和激勵對齊的擔憂並非沒有道理。當公司持續存在時,網路對代幣和公司股權的價值積累潛力引入了真正的復雜性。代幣持有者擔心某家公司可能會以有利於其自身股權而非代幣價值的方式設計網路升級或保留某些特權和權限,這種擔憂是合理的。

擬議的市場結構立法通過其法定的去中心化和控制構造提供了針對這些問題的保障。但確保激勵對齊仍然是必要的,特別是當一個項目運行時間越長,其初始代幣激勵最終耗盡時。對於由於公司與代幣持有者之間缺乏正式義務所引發的激勵對齊的擔憂將持續存在:立法並未創造或允許對代幣持有者的正式信托責任,也未賦予代幣持有者對公司持續努力的可執行權利。

但這些擔憂可以得到解決,並不能證明繼續使用基礎的合理性。這些擔憂也不要求代幣具備股權的特性——開發者持續努力的法定權利——這將削弱與普通證券之間不同監管待遇的基礎。相反,這些擔憂突顯了需要工具,以持續對齊激勵——在合同和程序上——而不影響執行和影響。

現有工具,新的加密貨幣

好消息是,已經存在對齊激勵的工具。它們在加密行業尚未普及的唯一原因是,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基於努力的框架,使用這些工具將會引起更多的審查。

但是在市場結構立法中提出的基於控制的框架下,以下幾種成熟工具的力量可以被充分釋放。

公共利益公司。開發公司可以註冊或轉換爲公共利益公司 (PBCs), 這賦予了雙重使命:在追求特定公共利益的同時產生利潤——在這種情況下,支持網路的增長和健康。公共利益公司(PBCs)賦予創始人法律靈活性,以優先考慮網路發展,即使這可能不會最大化短期股東價值。

網路收入共享。網路和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可以通過共享網路收入爲公司創建和實施重復的激勵結構。

例如,一個具有通貨膨脹代幣供應的網路可以通過將一部分通貨膨脹供應授予公司來分享收入,並通過基於收入的回購銷毀機制來平衡整體供應。當設計得當時,這種收入分享可以將大部分價值驅動給代幣持有者,同時在公司成功與網路健康之間建立直接而持久的聯繫。

裏程碑鎖倉。公司的代幣鎖定——禁止公司員工和投資者在二級市場出售其代幣的轉讓限制——可以並且應該與有意義的網路成熟裏程碑相掛鉤。這些裏程碑可以包括網路使用閾值;成功的網路升級(例如合並和其他); 去中心化措施,如滿足特定控制標準;或生態系統增長目標。

當前市場結構立法提議了一種機制,限制內部人員(例如員工和投資者)在這些代幣被經濟獨立公司的機制(即,直到網路代幣擁有自己的經濟模型)。這些機制可以確保早期投資者和團隊成員有強烈的動力繼續建設網路,而不是在網路成熟之前就自我獲利。

合同保護。DAO可以並且應該與公司談判合同協議,以防止網路利用以對代幣持有者不利的方式。這包括不競爭條款、確保知識產權開放訪問的許可安排、透明度義務,以及追回未賺取代幣的權利——或在出現損害網路的不當行爲時停止進一步支付。

程序化激勵。當網路參與者超越開發公司時,持幣者也得到更好的保護——如在網路上構建、擴展和多樣化的客戶運營商;幫助維護網路的基礎設施提供者;或爲所有用戶提供有意義深度的供需提供者——通過適當的激勵措施進行激勵。代幣的程序化分配作爲對他們貢獻的回報。

這種激勵不僅有助於資助參與者的貢獻,還能防範協議層正在商品化(系統的價值累積到一個不是協議的技術堆棧層,例如客戶端層)。通過程序化地解決激勵機制有助於增強整個系統的去中心化經濟。

這些工具結合在一起,提供了比基礎設施更大的靈活性、問責性和耐用性,同時使DAO和網路能夠保持真正的主權。

實施:DUNAs和BORGs

兩種新興的方法——DUNA和BORGs——提供了一條簡化的路徑來實施這些解決方案,同時消除了基礎結構的開銷和不透明性。

去中心化非法人非營利協會 (DUNA)將 DAO 合法化爲法律實體並使他們能夠籤訂合同、擁有財產和執行法律權利——這些職能傳統上由基金會承擔。但與基金會不同,DUNA 不需要在外國住所設立總部、任意監督委員會或復雜的稅務結構等繁瑣操作。

DUNA 在沒有法律等級的情況下創造法律能力——純粹作爲 DAO 的中立執行代理。這種結構上的簡約性減少了行政開銷和集中摩擦,同時增強了法律的清晰性和去中心化。此外,DUNA 可以爲代幣持有者提供有效的有限責任保護,一個日益關注的領域

總的來說,DUNA 提供了一種強大的機制,用於在網路周圍強制激勵對齊,使 DAO 能夠與開發公司籤訂合同以提供服務。它使 DAO 能夠通過回收、基於績效的支付和對剝削性行爲的保護來執行這些權利——同時保持 DAO 作爲最終權威的角色。

網路組織(BORG)工具,爲自主治理和運營而開發的技術, 使DAOs能夠將許多目前由基金會處理的“治理便利”——撥款項目、安全委員會、升級委員會——遷移到鏈上。通過上鏈,這些子結構可以在智能合約的規則下透明地運作:在必要時具有許可訪問,但具備硬編碼的問責機制。總體而言,BORG工具可以最小化信任假設,增強責任保護,並支持稅務高效的結構。

DUNA和BORG共同將權力從像基金會這樣的非正式鏈下機構轉移到更具問責制的鏈上系統。這不僅僅是一種哲學偏好——這是一種監管優勢。擬議的市場結構立法要求“功能性、行政性、文書性或事務性行爲”通過去中心化、基於規則的系統處理,而不是通過不透明的、中心控制的實體。通過採用DUNA和BORG結構,加密項目和開發公司可以在不妥協的情況下滿足這些標準。

基金會引導加密行業度過了艱難的監管時期。它們還促成了一些令人難以置信的技術突破和前所未有協調的層次。在許多情況下,基金會填補了其他結構無法填補的關鍵空白。並且許多基金會可能會繼續蓬勃發展。但是對於大多數項目來說,它們的有效性是有限的——對監管敵意的臨時解決方案。

那個時代結束了。

新興政策、激勵結構的變化和行業成熟都指向同一個方向:朝着真正的治理、真正的對齊和真正的系統發展。基礎設施無法滿足這些需求。它們扭曲了激勵,阻礙了規模的擴大,並鞏固了集中權力。

系統持續不是依靠信任良好行爲者,而是通過確保每個行爲者的自身利益與整體的成功有着重要的聯繫。這就是爲什麼企業結構得以蓬勃發展的原因。幾個世紀以來. 我們需要在加密領域建立類似的結構,公共利益與私人企業共存,責任得到嵌入,控制在設計上被最小化。

下一時代的加密貨幣不會依賴於變通方法。它將建立在可擴展的系統上——具有真實激勵、真實問責和真實去中心化的系統。

邁爾斯·詹寧斯是a16z crypto的政策與總法律顧問,負責爲公司及其投資組合公司提供關於去中心化、DAO、治理、NFT和州及聯邦證券法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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